凡当涂者之于人主也,希不信爱也,又且习故。若夫即主心,同乎好恶,固其所自进也。官爵贵重,朋党又众,而一国为之讼。则法术之士欲干上者,非有所信爱之亲、习故之泽也,又将以法术之言矫人主阿辟之心,是与人主相反也。处势卑贱,无党孤特。夫以疏远与近爱信争,其数不胜也;以新旅与习故争,其数不胜也;以反主意与同好恶争,其数不胜也;以轻贱与贵重争,其数不胜也;以一口与一国争,其数不胜也。法术之士操五不胜之势,以岁数而又不得见;当涂之人乘五胜之资,而旦暮独说于前。故法术之士奚道得进,而人主奚时得悟乎?故资必不胜而势不两存,法术之士焉得不危?其可以罪过诬者,以公法而诛之;其不可被以罪过者,以私剑而穷之。是明法术而逆主上者,不僇于吏诛,必死于私剑矣。朋党比周以弊主,言曲以便私者,必信于重人矣。故其可以功伐借者,以官爵贵之;其不可借以美名者,以外权重之。是以弊主上而趋于私门者,不显于官爵,必重于外权矣。今人主不合参验而行诛,不待见功而爵禄,故法术之士安能蒙死亡而进其说?奸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?故主上愈卑,私门益尊。
智术之士:懂得使用驭臣之术的人。智,同“知”。下文凡言“智术之士”与此同。
能法之士:能推行法治的人,指法家人物。
案:通“按”,按照,依照。
为:通“谓”。
涂:通“途”。下文凡言“当涂之人”与此同。
讼:通“颂”,颂扬。下文“一国为之讼”之“讼”与此同。
郎中:君主的侍从官员,负责通报警卫。
弊:通“蔽”,蒙蔽。下文“弊主”之“弊”与此同。